桌子
璞邸 Bouti Space 204
線上問台灣 > 臺北市 > 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7號
可容納4人
面積2坪
設備與服務
椅子
冷氣
廁所
無線網路
飲水機
預約狀況
場地規範
空間使用規範
應詳加了解並確實遵守場地使用規範與須知,如有違反,視同違約。
1.租賃空間提供Qrcode進出會議室,在預定的時段才生效,超過預定時間便失效,請斟酌實際需使用的時間長度。除等待進入外,不得逗留或佔用公共空間,並請配合準時離場,不得提早進入或超時使用。
2.不得將場地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轉借、或分租予第三人,但經雙方書面同意時,不在此限。
3. 不可使用明火及攜帶寵物。禁止攜帶違禁品、易燃物、易爆物等危險物品及寵物進入。嚴禁吸菸、毒品、攜帶危險物品、性愛、賭博等違反法令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
4. 有特殊需求須自行雇用保全人員者,請於活,請先洽詢,嚴禁於未告知情況下,進行任何黏、貼、釘、掛等佈置會場(禁止黏貼任何物品於場地之木製物品及裝潢上),若因此造成場地建物、牆面等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照價十倍賠償。
5. 經本館同意後,若需自備佈置工具及材料,佈置材料請使用隱形膠帶、封箱膠帶等,確認將不會殘留殘膠,以不破壞壁面原則進行佈置,嚴禁使用透明膠帶、泡棉膠、雙面膠等會殘留殘膠之物品。
6. 活動結束後,應自行撤除所有佈置物,將場地回復原狀,,並將場地清潔完畢,由本館工作人員確認後始可離場。
7. 辦理活動期間所需之視聽音響、燈光等器材,若需自行安排者,請事先提出並經同意後,方可執行,管線安裝必須以布面膠帶或專業橡膠墊固定,以維護安全,現場施工時也應於地板上加舖保護物品。
8. 租借場地如需耗費較大使用電力,請事先確認並主動告知,如未告知即使用造成跳電或活動中斷等狀況,需全數吸收並賠償本館之損失。
9.所有佈置僅限於租用範圍,不得隨意放置、妨礙其他空間租借使用人權利,並禁止於本館之公共區域內散發宣傳品及進行促銷活動。
10. 各場地活動進行之音量不得妨礙其他場地之進行,如違反規定不聽勸阻,本館有權立即中止活動之進行,費用不退。
11. 場地內嚴禁使用特效,如爆竹、爆點、碎彩紙、金粉、噴膠、煙霧、煙火、燭火、粉塵 粉末等,擅自使用應負清潔之責任,如有造成任何意外狀況,同時應負一切賠償責任。
12. 使用各場地應於核准之使用時段內準時結束,如須延長使用時間,須經本館同意並支付相應費用。
13. 本館之場地及公共區域範圍內全面禁煙。
14. 自視需要投保相關保險,任何施工或活動進行中造成財物損失和人員傷亡或不當影響其他場地承借單位會議或活動進行後果,概負責一切後果。
15. 場地嚴禁展示產地標示不實廣告、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利之產品,並嚴禁任何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授權於本場地為著作之重製、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傳輸等行為,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外,本館有權終止該會議活動或展覽之進行,費用亦不退還,本館若因而被起訴或生損害,租借方應付一切賠償責任。
16. 在租借場地時間內含進出場若發生因債務、個人恩怨或私人糾紛致他人至本場地進行抗議或鬧事影響會議活動進行,而租借方無法立即有效處理者,本館有權中止會議活動之進行,所繳費用概不退還,本館若因而涉訟或受其他損害,租借方應負一切賠償責任。
17. 嚴禁擅自搬離場地內活動傢具及設備,唯經本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如有違規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18.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本館保有隨時修改權利。
19. 租借期間,請注意隨身貴重物品,Bouti Space不負擔保管責任。
離場時,請關閉所有電源(冷氣、電燈、電視、投影設備等),再由場地管理人員檢查完成後,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位置資訊
台灣臺北市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7號
交通資訊
捷運台北車站地下街Z8出口步行三分鐘
管理者資訊
Bouti Space
2023 年 07月 13日 加入 Pickone已驗證
優質商家
付款方式
信用卡付款 由第三方支付「藍新金流」提供
退訂政策
租用程序、租金費用及付款方法:
1. 租金將依照本館『場地租借價目表』計費,租金內含空調、㇐般照明及基本清潔所須費用,但不包含因租借(人)展示攤位內清潔及活動前後佈置或清理會場所遺留大宗廢棄物之清除費用。如經本中心通知因租借(人)清理後,仍未能清除遺留大宗廢棄物,本中心將代為清理並加收清理費用 3,000 元整,因租借(人)所遺留之㇐切物品均當廢棄物處理。另倘因租借(人)單位使用不當造成設備及物品污損,本中心將酌收清潔費用 3,000 元整。
2. 為維護場地之整潔,本館會議室內原則上禁止用餐(礦泉水、茶類、咖啡等液態飲料須裝在有蓋、可拴緊之容器內),倘租借(人)單位或與會人員因使用不當造成污損,將酌收場地清潔費用,就本中心之實際支出給付清潔費用。
3. 倘租借(人)單位於本次活動中確有提供飲食之需要,須提前告知本中心並經本中心之同意,且本中心將收取餐飲清潔押金2000元。食物飲料之垃圾不可丟棄在2樓空間垃圾桶,請將食品類垃圾丟棄至一樓垃圾桶中。
4. 租借(人)單位提出會議室使用需求,本中心將提供『場地預訂確認單』,租借(人)應在 5 個工作日內繳交場租 100%為租金,逾期將取消保留 ; 但前開期間內如有其它客戶對標的會議室亦有需求,將以租金支付之先後順序決定承租權。
5. 租借(人)單位之活動因故取消、改期或調整內容,而有解除合約、變動租賃範圍或期間之必要時,應於原訂活動日期之 15 個工作日前以書面通知本中心客服人員,但不接受退差價事宜,延期之期限限於半年內,但以㇠次為限,經變動後日期不可取消或延期,若取消或延期已付租金全額沒收。
6. 租借(人)單位在租借日前 45 個工作日取消,已繳交租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借日 15~45 工作日前只可延期㇠次不得作取消,若取消已付租金需全額沒收;若於租借日 15 工作日內不接受取消或異動延期者,已付租金需全額沒收。前開時限計算,已租借(人)單位書面通知到達本中心日期為準。
7. 租借(人)單位所租借之場地如因不可抗拒之緊急狀況因素或因天災人禍為導致無法使用原場地,本中心保有更換會議室之權利,其場租及場地使用權利得以延後使用,期限限於狀況解除後,半年內使用完畢,不接受減縮場地及退差價事宜;於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北市政府之規定休館時,亦同。
8. 會議活動應於承租時段結束後須準時完成撤場,逾時 30 分鐘內將加收場地延時費(場地租金四分之㇐),逾時 30~120 分鐘將加收場地延時費(場地租金二分之㇐),逾時 120 分鐘將加收場地延時費(全時段費用)。